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密围绕大兴安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方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贷款的偿还应采用分期按月偿还方式,分期还款额的确定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方式。中心在现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减轻还款压力,提升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偿还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每月以相同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相同,适用在贷款时有稳定收入的借款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每月偿还相同金额的本金和当月剩余本金产生的利息,还款总额逐月减少。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在初期较大,后期较小,适合在贷款时有一定储蓄或较高收入的借款人。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践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提升行动,不断汲取先进地市经验做法,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惠民利民作用,强化惠民政策落实力,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服务温度,确保更多职工利用好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进而实现缴存职工的幸福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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