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把握河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的内涵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巩固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成果,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落细落实。
(一)压实责任,紧抓落实。召开“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学习传达了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及小微水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着重对河长日常履职,工作机制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切实开展河道巡查,及时了解河道动态,对河道问题即查即改,切实保障河道的治理与保护。
(二)认真巡河,问题即改。对县域内河道开展定期巡查管护,在巡河过程中重点查看河道清洁卫生情况、河道周边是否有杂物堆积、河流水面是否存在漂浮垃圾、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及其他“四乱”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努力营造人水和谐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常态宣传,全民参与。通过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河长制”的概念、意义和重要性,并从专业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居民群众耐心地讲解河长制相关政策知识,以及保护河道和水资源的要求和方法等内容,让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水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