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践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服务提升行动,以“便民、利民、惠民”理念为出发点,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业务指标稳中有进。截至3月底,全区实有缴存单位1251个、缴存职工49796人,归集2.46亿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0.06%;提取1.52亿元,同比增长1901万元,增长14.30%;发放贷款2526万元,同比增长397万元,增长18.66%;实现增值收益1517万元;上缴财政增值收益资金3900万元。
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录入规范,加强人员管理,开展教育培训,保障数据采集录入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每月对睡眠账户、信息不全等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比对、更正、补录。对监管平台检测核疑数据进行逐一核对,查找分析原因,及时完成数据治理整改。指导各缴存单位对单位账户信息和个人缴存信息进行核对,对缺失及错误信息进行补充修正。
三是加强地域统一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电力系统住房公积金移交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心工作方案,坚持积极稳妥、资产安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全区"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减缴覆盖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向个体延伸覆盖,借助银行办事大厅,摆放公积金政策宣传画报,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解读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提升新市民、新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感、知晓率,吸引更多新市民、新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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