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截至2024年9月25日12:00,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或相应缩减招聘人数(含缩减招聘人数且降低开考比例)(详见附件2),或降低开考比例(详见附件3)。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无需重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原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附件: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汇总表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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