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31 来源:地区工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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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大兴安岭地区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进一步做好大兴安岭地区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工作,推动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1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3〕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1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3〕6号)。

三、主要内容

    《大兴安岭地区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11条,主要包括:总则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奖励方式及兑现程序管理与监督附则等内容。

四、解读机构

牵头解读机构为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运行监测协调科0457-2710524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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