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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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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4〕2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要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并按季度将工作成效、做法、案例、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内容形成情况报告,分别于4月2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情况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情况报告。

材料上报邮箱:yktzz2023@163.com

联系电话:0457-2129706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4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到我省视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发展和对乡村教育振兴的重要论述,锚定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振兴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确保教育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1.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常态清零。严格落实“五长责任制”,精准掌握辍学学生并及时进行劝返复学,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常态清零。

2.巩固提升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督促各地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校舍改扩建,扩大教育资源。

3.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边境地区优先发展行动。开展教育“云帮扶”试点项目,跨区域组建教育发展协作体,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提升边境地区教师信息素养和教学教研水平。

4.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

5.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持续落实国家和省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提高认定精准度,强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和标准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6.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5元补助标准,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强化常态化监管,加强资金审计,实现闭环管理、规范运行。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食堂供餐。

7.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开展高校大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大手拉小手”关爱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在全省高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思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实效。

8.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重点关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进展,充分利用省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管理系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要求建立电子帮扶工作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院系负责人、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农村家庭困难毕业生结对,“一对一”帮扶,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

9.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积极开拓基层就业岗位,加强基层就业政策宣传,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就业创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基层就业政策保障,使高校毕业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10.大力发展乡村职业教育。建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建设,面向农业大县、产粮大县,重点建设一批涉农专业,探索“田间大学”“乡村学院”等办学模式。研制支持边境城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若干措施。完善边境县农技需求清单,“一校一县”对口服务边境县农业生产。

11.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出台《黑龙江省薄弱幼儿园发展提升实施方案》,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优质园带动、公办园辐射等方式,逐步缩小办园差距,推动薄弱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提质增效。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试点,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提升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水平。依托高等学校、优质高中和教科研机构等优质资源,加大县域高中托管帮扶力度。

12.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确保农村脱贫地区学生入学总量及比例稳步提升,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安排省属具有本科一批招生资格高校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开展定向招生。继续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教育的通知》,下达从农村考生中招收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计划。

13.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开展我省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14.夯实农林人才培养基础。深化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调整优化,推动农林专业供给侧改革,鼓励引导高校做好新业态新产业急需的涉农专业建设工作,支持建设涉农专业一流课程。持续推进涉农基础学科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涉农现代产业学院绩效评价和建设,提升高水平、应用型农林人才培养能力,使毕业生能够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的行家里手。

15.加快推进新一轮省“双一流”建设。加强涉农学科建设及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东北农大畜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兽医学等学科对标国家一流重点建设。在黑土地保护、种业安全等优势和特需领域建设10个左右国内优势特色学科。支持有关高校做好涉农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支持涉农高校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农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深入开展农学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农学领域研究生培养质量。

1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鼓励引导涉农高校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农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等系列措施,引导我省高校联合企业聚焦种植资源、土壤改良、智慧农业等涉农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17.持续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持续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基层助力乡村振兴。落实驻村干部待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眼推进国家乡村振兴,加强驻村干部业务培训;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中考察识别驻村干部,对表现突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落实驻村干部保险、补贴、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工作;加强驻村干部事迹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8.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积极有效做好教育系统预算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定点帮扶团采购农副产品、工会采购农副产品等各种消费帮扶工作,引导全省高校后勤832平台采购,为脱贫地区农民增收提供教育力量。

19.加强沟通和宣传。加大乡村教育振兴沟通和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媒介,及时解读宣传相关政策举措和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教育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实时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出一批乡村教育振兴的生动实践和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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