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成效,部署下步任务,奋力开创法治兴安建设新局面。
地委书记、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范庆华讲话,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王青伟主持会议,王滨、何培信、李金龙、于府生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创新治理等工作,依法治区取得积极进展。“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建设对于保障和服务兴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全面依法治区的正确方向,坚持法治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为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完善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增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争取更多符合兴安实际的立法支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抓好精准化、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系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维护稳定,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规范,依法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有序发展,规范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行业行为,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力度,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各领域,拧紧责任链条,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上,地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漠河市作交流发言。
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单位和地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终审:杨坤
复审:李宝全
初审: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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