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能力素质,按照《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3〕13号)要求,10月25日,大兴安岭地区组织设立7个考点,共35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地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保林全程参与考场巡视工作。
此次考试是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执法机关申领执法证件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知识水平的一次大检验,地区司法局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专门考务工作小组并召开行政执法考试考前考务会,制定考试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考试采用“网上答题、一人一机、一机一卷、随机出卷”的网上闭卷答题模式,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基础法律知识以及相关法律在实际案例中的操作运用等,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申领执法证的重要依据,对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颁发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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