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效能,发挥政策优势,持续做好“青年人”“新市民”“人才及多孩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工作,助力职工安居美好生活。
一、持续做好“租房提取”工作,保障职工安居生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部署要求,中心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租房提取政策,在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为15600元/年/户基础上,简化纸质要件、优化网上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实现租房提取“零材料、秒到账”,保障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截至10月25日,共计3496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2980.38万元。
二、落实好人才及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缓解职工住房压力。
为更好地落实人才政策和国家生育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中的优势,中心按照高层次人才及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的政策,在调整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为17400元/年/户(1450元/月)和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为19200元/年/户(1600元/月)的基础上,深入街道社区、服务网点、房地产企业、银行等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普及惠及面,缓解职工的住房压力,提高职工家庭的住房品质。
三、积极支持发展保障性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难题。
中心始终厚植为民情怀,积极主动践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坚持解决职工住房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向先进地市汲取经验,不断优化中心服务举措,按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积极探讨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确保符合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实际,切实将制定出台的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满足职工安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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