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玛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级普调至193元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再出资5元,提高至198元。本次提标共惠及4802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月新增发放待遇2.4万余元。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暨地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我区是今年全省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首个提标地市,此次基础养老金调整,提标新增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将惠民红利转化为老年居民的稳定收入。
为确保惠民政策精准直达、快速兑现,地区人社局指导呼玛县以“零差错、零遗漏、全覆盖”为目标,依托金保系统精准核算社保待遇增加额,全面开展资格认证、数据比对和信息核验工作,确保增资待遇及时发放、准确规范。今年4月,呼玛县提标工作正式实施,目前已完成4月份待遇发放及前三个月待遇补发工作。
终审:杨坤
复审:李宝全
初审: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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