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创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品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大兴安岭地区人口结构、住房需求、市场形势,持续优化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住房支持政策,精准满足差异化住房需求。
一是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最高提取额度为19200元/年/户,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本人(含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5倍,减轻多子女家庭经济压力,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安居保障。
二是满足各类人才住房需求。职工租房最高提取额度为15600元/年/户;对在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符合组织部门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租房最高提取金额为17400元/年/户,助力人才安居乐业。
三是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有稳定收入缴纳养老保险且能够长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大兴安岭地区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按10%-24%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建缴后,缴存者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可享受租房自住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待遇,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
终审:宋斌
复审:张东海
初审:张志慧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