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德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淑红、齐连军、母舰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朱朝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曲连峰,副县长苏晓丹,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陈鹏及监委、法院、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2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审查批准呼玛县202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呼玛县2026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审查批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县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审议通过了召开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宝文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于9月3日召开第十一次人代会,会期2天。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代表法》部分内容。
终审:高壮利
复审:白玉峰
初审:胡富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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