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0日正式出台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和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两项惠民政策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大兴安岭公积金”)有效支持缴存人改善住房居住条件,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普及范围,唱响政策好声音,弘扬政策惠民主旋律,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截至9月30日,已办理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86笔,提取金额1042.3万元,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0笔,提取金额8970元。
两项提取政策实施后,大兴安岭公积金通过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政务和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和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惠民政策,并进行深入解读,实现多渠道、多方位向广大职工宣传推广装修提取和物业提取两项惠民政策,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切实提高职工对新政的知晓度,减轻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压力,提高职工的安居宜居的幸福感。
下一步,大兴安岭公积金将聚焦职工实际需求,深耕便民服务细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常态化提升业务服务能力,推动各项公积金政策落地见效,让更多职工共享公积金政策红利,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提升职工安居宜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终审:孙玉刚
复审:王冬冬
初审:张志慧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