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加格达奇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家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依法审议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宣读了关于李玉彬同志的《辞呈》,会议表决通过其辞职请求,审议通过孙英博等同志免职事项。会议对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说明,拟任职人员依次作供职发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温津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家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组织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新任职干部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终审:刘宝玉
复审:王晓金
初审: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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