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处室关于行署和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及组成人员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检查黑土地保护“一法一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三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地区人大工委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党组书记蒋迎娟主持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徐英、张晓晨参加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党组成员、秘书长孟祥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做好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配合并跟进省人大关于“兴安岭生态产品价值库”专题调研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计划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查看、问询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有力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认真做好第三次工委会议各项准备,针对各项议题形成具有专业性、指导性、可行性的审议意见,保障会议效果和质量。
终审:杨坤
复审:李宝全
初审: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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