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督导工作紧紧围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加强培训以及推进信息化管理等措施,强力推进督导工作。
一、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督导工作根基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确保督学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为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强化政府履职,全力攻坚督导评估
高效落实省对行署、行署对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取得先进位次。加大推进“两项督导评估”工作力度,对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和塔河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地级督导评估工作,对呼中区、松岭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地级督导评估,督办做好问题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检、省检,有力提升区域教育治理水平。2024年12月13日,在新林区组织召开全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全区两项督导评估力争在2027年全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开展督导评估实地核查,
三、统筹质量监测,助力教育教学提质
严格按照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县(市、区)做好省测、国测各项准备工作。通过监测数据深度分析,精准把握县域教育教学现状,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深化专项督导,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分层分类组织专职督学和责任督学专业培训,切实提升督导队伍业务能力。推动责任督学每月深入学校(幼儿园),围绕“双减”政策落实、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以督促改、以导促建,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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