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惠民、便民、利民”服务理念,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持续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结合地域实际,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向灵活就业群体延伸覆盖,缓解购房压力,解决住房难题,以制度创新打破壁垒、以精准服务延伸触角,让更多缴存人的“安居梦”有了坚实保障。
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功能,优化灵活就业人员惠民政策,切实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低息贷款购房需求,改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居住环境。一是提升申请贷款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时以10000元为起点。二是执行贷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已发生的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于公历年次年一月一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三是完善退出缴存机制。退出缴存不受限制,缴存人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不得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有所居”的作用,广泛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有所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安居乐业的幸福感。一是符合建缴条件。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有稳定收入缴纳养老保险且能够长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大兴安岭地区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二是满足建缴要件。缴存者需具备身份证原件,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居民户口簿、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一类账户)或存折、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表》方可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三是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按10%、16%、24%三个档次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四是享受政策待遇。账户建缴后,缴存者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可享受租房自住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待遇。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宣传推广,提升新市民、新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感、知晓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面。一是走进社区推广政策,便民服务解民忧。深入东山社区的广场,设置咨询台,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最新政策解读手册、宣传布兜等宣传品,对居民们关心关注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具体条件等政策,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解答,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有所居”的难题。二是走进夜市宣传政策,传递温暖惠民生。走进加区夜市,开展一场以“依法缴存公积金,保障权益惠民生”为主题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介绍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解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租房提取公积金满足条件等问题的咨询,让群众清楚了解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可以缴存公积金,并全面知晓相关政策细节、办理流程、各项业务办理要点。同期,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解读群众关心关注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吸引更多新市民、新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自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制度以来,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建缴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0月31日,前来咨询灵活就业政策人员有500余户,递交资料户139户,已通过审批并开户有139户,灵活就业人员共归集326.78万元,余额为269.41万元。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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