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生命财产安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推行“宣、教、诺、规、惩”五步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监管有力、协同高效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新格局,推动新国标全面落地、高效执行。
一、以“宣”为先,全域覆盖凝聚共识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平稳过渡、有序实施,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管局提前部署、及早动员,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统一发放省、地两级印制的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同步发布新国标政策图解和消费提示,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多维度覆盖的宣传矩阵。
二、以“教”为导,精准指导明晰底线
组织各县(市、区)执法人员向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逐户发放《关于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提醒告诫书》,并通过召开新国标政策专题宣讲会等方式,系统解读标准修订要点与实施要求。执法人员还现场开展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典型案例,让经营者深刻认识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以“诺”为约,内化责任筑牢防线
采取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作出三项承诺。一是承诺全面执行新标准,确保所售车辆全部符合要求;二是承诺严把进货查验关,坚决杜绝销售无CC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及关键部件与证书不符的产品;三是承诺杜绝非法改装行为,不拆解限速装置、不更换电动机或蓄电池、不加装影响安全的部件。推动经营者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落实责任”转变,进一步筑牢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四、以“规”为据,强化履职提升能力
为提升全区执法人员电动自行车监管专业化水平,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检查指引》,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标准化依据。检查指引重点围绕铭牌标识、整车编码、产品合格证、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新国标核心修改内容,以及数据储存功能、塑料占比、北斗定位、安全头盔等新增要求,明确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检查指南。
五、以“惩”为戒,曝光案例形成震慑
2025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领域执法力度,针对质量违法行为已累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1起。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过渡期后仍销售旧标车、非法改装等行为将从严查处,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现场警示教育等方式,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