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林区紧扣幸福龙江建设与林区民生保障重点任务,把高龄津贴发放继续作为暖民心、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提标扩面、精准发放、便民高效、动态监管,全力保障高龄老人基本权益。
一是政策提标扩面,红利直达民心。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普惠高龄津贴政策要求,结合林区实际优化执行标准,对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应享尽享。80—89周岁(含)的其他老年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发放25元提标到每人每月发放50元;80—89周岁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和90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提标到每人每月发放120元;百岁(含)及以上高龄老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提标到每人每月发放220元。
二是流程优化升级,服务更贴林区。立足新林区地域广、居住散、冬季严寒、老人出行不便特点,依托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与户籍信息,实现政策找人,确保应享尽享。对独居、失能老人,各镇及社区组织民政干部、网格员主动上门告知办理流程、进行政策宣传及开展协助代办服务。并严格做好每月发放核查认证工作,实行当月纳入、次月发放,确保高龄津贴发放数据精准无误。高龄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直达本人社保卡账户,保障发放资金高效安全、便捷透明。
三是动态精准监管,筑牢资金防线。建立多部门联审、常态化核查、动态化管理机制,定期与公安、卫健、社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核减死亡、迁出、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杜绝错发、漏发、重发。畅通政策咨询与监督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异议处理、资金公示,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以严细实的作风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让每一分高龄津贴都安全、及时、足额送到高龄老人手中,守护好民生“暖心钱”“幸福钱”,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送到心上。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