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强化法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规范法治行为、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化建设水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群体合法权益,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牵头推动法治理念融入退役军人工作各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工作相关论述及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培训核心内容,全年组织会前学法12次,带头领学《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重点法规,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地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退役军人工作整体布局,高效完成安置就业、优待抚恤、双拥共建等各项工作。同时,在“老兵宣讲”“英烈纪念”等活动中融入法治宣传,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7场,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800余人次,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践行法治思想。
二、压实法治责任,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格局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与双拥共建、安置就业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及协同服务制度,打破部门壁垒,整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网络与司法系统法律援助资源,形成“事务局摸需求、司法局供服务、多部门齐联动”的全链条服务模式。联合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为涉军群体办实事”专项活动,组织专题普法讲座、现场答疑等活动8场,接待咨询55人次,提升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意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全年整改各类问题20项,整改完成率达100%,持续补齐工作短板。
三、规范履职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服务质效
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力度,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各12次,确保重大决策规范透明、全程受控。规范文件管理和政务公开,全年公开政务信息38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梳理优抚对象认定、抚恤金发放等20项行政权责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四、深化普法赋能,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队伍建设,在举办的2025年黑龙江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大兴安岭地区初赛和规范老兵驿站运营举办的骨干培训班中,将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切实提升一线职工业务水平。开展精准普法,联合技师学院到武警支队开展“送政策法规、送职业规划、送招聘信息”进军营活动,发放宣传册50余本,系统解读安置、抚恤等重点政策。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充实普法力量,切实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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