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维护审计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质效型”审计理念,聚焦“三个精准”,扎实推进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精准定位问题,严防“定性偏差”。审理过程中,在审计问题定性和事实描述方面要求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证据为支撑、以法律为准绳,要求问题的主体、时间、金额、原因、结果、影响、责任等要素必须齐全;在法规引用方面要求引用法规的适用期、适用范围、适用条款必须与问题定性和表述相匹配,无法规依据不得定性问题。二是精准取证固证,破解“证据短板”。在审计取证方面要求审计证据必须适当、充分、客观、公允,与审计问题定性和事实表述相匹配,充分支撑审计结论,同时防止取证冗余和偏差,提高审计取证的精准度;三是精准提出建议,避免“纸上谈兵”。审理过程中,要求审计建议必须要有针对性,要针对审计问题提建议,无问题不建议;要有合法性,不得超越政策法律红线提审计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审计建议要具体、明确、能落地执行;要有可行性,不超出被审计单位能力范围提出过高建议;要有适度性,要区分不同问题性质,不夸大、不偏激、轻重得当;要有建设性,审计建议要能推动和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管理。
筑牢审理防线,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既是对审计职业的敬畏,更是对人民利益的守护。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将继续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强化审计质量全过程管控,把好审计质量“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审计权威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