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2022-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地本级(含松岭、新林、呼中区)财政系统管理的相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方面问题。聚焦财政系统管理的相关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问题。聚焦财政系统管理的相关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资金投入和分配,随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违规发包、转包;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要求项目中标企业以赋能县域经济等名义给予政府财力支持;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设置不切实际的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等问题;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违规处置资产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方面问题。聚焦乡镇层面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纠治乡镇政府内控机制不健全、财会制度建设不到位,预算执行不及时、食堂经费管理等失职失责;乡镇政府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监管职能弱化或缺失;乡镇政府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借款、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等名义贪占套取财政资金,违规租售集体资产资源,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正在或者已经进行复议、复核、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三)其他不属于财政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牵头单位 举报电话 受理邮箱 来访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 0457-2123204 dxaldqczjnyk@163.com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5号
松岭区财政局 0457-3327716 slqczxczx@163.com 松岭区爱民路182号
新林区财政局 0457-3188292 czys7022@163.com 新林镇人民路149号
呼中区财政局 0457-3431599 hzcz2020@163.com 呼中区呼中镇中新大街20号
大兴安岭地本级财政局系统乡村振兴资金
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地区财政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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