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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地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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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五: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林甸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五大连池风景区经济开发区。

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

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1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省级园区17个。分别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牡丹江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北大荒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饶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兴隆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南岔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沾河经济开发区。

二、整改目标: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汽,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通过审查。

三、整改措施:

各市(地)整改措施:

1.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

(1)已撤销省级经济开发区资格的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

(2)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信义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黑龙江五大连池风景区经济开发区污水经预处理后,运送至五大连池风景区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4) 2022年9月底前,完成黑龙江林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2022年12月底前,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园区集中供热供汽问题

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没有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供热供汽设施建设方案,并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落实整改。

3.园区规划环评问题

(1)已撤销省级经济开发区资格的黑龙江沾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北大荒经济开发区和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

(2)开展开发区环境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定期报送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牡丹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审查。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南岔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兴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牡丹江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饶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以上无涉及大兴安岭地区整改问题,针对整改任务,大兴安岭地区自查自纠,积极进行问题整改。为了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五项问题问题整改到位,大兴安岭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统筹落实,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发《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发〔2022〕8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地级党政领导联系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大办文〔2022〕38号,明确大兴安岭地区整改任务及各个地级领导包联情况,加强统筹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准精细整改,多次召开地委委员会议和行署常务会议研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督导各经开区本着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园区供热管理及污水处理,加强园区内集中供热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目前,各经开区已达到低碳节能型供热标准,塔河、漠河、呼玛经开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加格达奇经开区污水处理站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达到调试标准。

(三)加快推进规划环评修编工作。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对上一轮规划环评工作距今已超过十年的产业园区,重新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目前,漠河、呼玛、塔河、加格达奇经开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7-6101709

八、受理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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