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202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民生市场和月饼等节日商品经营者及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酒店民宿经营场所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
三、严禁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各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确保所有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真实准确。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如价格有变动,需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四、月饼等相关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要求,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标价行为。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月饼,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区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