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种植养殖源头污染问题: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未执行休药期规定,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物质,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农产品受土壤水体污染等源头问题;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肉源性造假、私屠滥宰、注水注药,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冷鲜肉”等欺诈消费者问题;
(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资质造假、无合法实体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四)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养老机构、机关食堂及农贸批发市场、农村食杂店、景区餐饮经营店,存在食材来源不明、销售过期及“三无”食品,后厨卫生差、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
(五)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问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无证经营保健食品,违规发布广告等问题;
(六)餐饮具洗消不彻底问题: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使用不合格一次性餐具,集中消毒单位违规生产或弄虚作假等问题;
(七)涉俄商品食品安全问题:俄罗斯进口食品标签违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行为,涉俄商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问题;
(八)监管执法领域问题: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过程中漠视回避、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公正执法和处罚的腐败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公安部门:110
农业农村部门:0457-2126058
(二)网络举报
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官网在线提交线索。
四、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具体事实,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提倡实名举报,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三)严禁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终审:李伟
复审:周明
初审: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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