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5-09-30 来源:地区工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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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目的和意义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5〕3号)、《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地区工信局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振兴工业摆上突出位置”“全力实施工业振兴”的总体部署,强力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惠企政策有效衔接,充分挖掘区工业企业内部潜力,调动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性,用政策引领和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实现区工业经济稳增长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更符合区工业经济发展实际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政策文件8部分1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升规入统

包括支持企业纳统入规的内容。

(二)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包括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内容。

(三)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

包括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流贷贴息内容

(四)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

包括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内容

(五)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包括支持双创服务载体建设。

(六)支持寒地产业发展

包括支持生物经济发展支持寒地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链配套发展。

(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包括支持企业新型经营业态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内容

(八)支持人才培育学术交流

包括支持人才培训学术交流、支持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

四、文件执行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本政策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457—2730732

关联稿件:《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关联稿件:

终审:王春宇

复审:马杰

初审:曲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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