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目的和意义
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中考优待政策,按照《黑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地区教育局制发了《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大教发〔2025〕49号)。目的意义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规范我区中考优待政策管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2026年开始,全部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鼓励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三、文件主要内容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实验中学录取时予以加5分照顾。
2.驻大兴安岭地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实验中学录取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中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公安英模子女加10分。
自2026年起,大兴安岭地区中考加分项目严格遵照以上加分项目和分值,其它相关加分项目不予支持,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叠加。
四、文件执行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此本政策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457—2712993。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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