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09 来源:地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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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目的和意义

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中考优待政策,按照《黑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地区教育局制发了《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大教发〔2025〕49号)。目的意义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规范我区中考优待政策管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2026年开始,全部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鼓励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三、文件主要内容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实验中学录取时予以加5分照顾。

2.驻大兴安岭地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实验中学录取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中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公安英模子女加10分。

自2026年起,大兴安岭地区中考加分项目严格遵照以上加分项目和分值,其它相关加分项目不予支持,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叠加。

四、文件执行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此本政策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457—2712993。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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