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大兴安岭地区中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26 来源:地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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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规划纲要2025-2035》,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教育强国建设首批试点的通知》《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基础教育发展实际,地区教育局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中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核心是深入推进我区中考改革,弱化中考竞争导向,强化育人本质要求,通过优化中考科目、命题、录取等全流程设计,切实减轻学生机械记忆和学业负担,引导教学回归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科学公平的选拔体系,缓解学生和家长升学焦虑,推动我区高中教育向特色化、个性化升级,助力教育强国建设首批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本次中考改革试点以强化育人导向、淡化分分计较为核心,总体目标为优化中考科目设置与考试形式,提升命题质量并降低学科区分度;完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推动录取从单一分数导向转向多元综合评价;探索多元升学渠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最终构建科学公平的教育选拔体系,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

具体工作围绕八大任务开展:扩增优质高中资源,取消普职比例限制;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降低部分学科试题难度并探索英语多元考试方式;优化中考录取流程,推行平行志愿、取消录取批次;提高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向薄弱学校倾斜;扩大自主招生规模,开展科技类自主招生试点;创新招生录取方式,在指定县区试点登记入学;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探索普职融通发展路径;加强中考条件保障,完善理化生实验及外语听说教学考试设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核心改革举措

1.资源供给优化推进普通高中“扩优提质”和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取消普职比例限制,增加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保障学生按意愿选择普高或职教。

2.命题改革落地降低历史、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试题难度,探索英语多次考试、信息化考试;开展命题教师全员培训,推动依标教学、依标测试,实现教学评一致。

3.录取机制创新

1)综合录取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2)平行志愿取消录取批次,一次性填报志愿,缓解报考焦虑;

3)指标到校大兴安岭实验中学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75%,指标计算纳入合格率、体质健康等数据,向薄弱学校倾斜;

4)自主招生。大兴安岭实验中学开展科技类自主招生,计划单列,鼓励其他普高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学科特长自主招生;

5)登记入学新林区、呼中区试点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后按意愿登记入学。

4.普职融通探索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构建普职融合课程体系,建立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实现普职教育间学生流动。

5.办学条件保障梳理并补齐所有初中理化生实验、外语听说教学考试设施缺口,制定专项建设规划与时间表,保障教学与考试需求。

)实施步骤分三阶段推进

1.试点启动阶段(2025年7月2026年3月)制定地县两级改革方案,明确试点任务举措,建立专项推进专班,划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试点前期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3月—2027年1月)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与学位供给,提高指标到校比例并科学设置录取依据;探索优化中考计分科目与分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式刷题;全面试点登记入学、均衡派位、自主招生等多元录取方式,实现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愿上尽上”。

3.深化推广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系统总结评估改革试点成效,提炼推广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中考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三)组织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兴安岭地区中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薛秋雨任组长,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相关人员为成员;建立改革试点跟踪评估机制,全程监测改革进展。

2.健全保障机制将中考改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设施建设等投入;加强初中校长和教师课程改革培训,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强化试题全过程保密监管。

3.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计划、结果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文件执行范围

本方案执行范围为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本方案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457-2712993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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