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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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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兴安岭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地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工作职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成效显著。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丰富法治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5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学习重要内容,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反复学,达到学深悟透的目的。组织全区卫健系统开展《国家安全日》网上答题,共600余人次参加答题活动。开展会前学法8次、法治专题讲座2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纳入会前学法和专题讲座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等在广场进行宣传。拍摄《民法典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普法微视频,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

(二)开展普法培训竞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我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提高综合监督执法效能,10月13—14日,组织开展普法知识培训和竞赛。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及信用应用》、《医疗美容机构检查要点》、《医疗废物处置》内入培训内容,普法知识竞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通过培训和竞赛,使全体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更好地提高履职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区50余名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和竞赛。

(三)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委内80项政务事项及办事流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卫生行政处罚类案件全部在网站公示。建立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9项,配齐执法相关设备。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法制审核委员会。“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严格、规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法律适用准确合法。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地区卫健委委托地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在大兴安岭行政区域内行使行政执法权,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将执法人员录入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对退休或新增执法人员及时消减和增加,实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对全区11例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网上评查。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出1个优秀案例、7个合格案例、3个不合格案例。通过评查,旨在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达到行政执法法律适用准确、行政执法裁量权适度、行政执法程序合法的目的。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照权力清单和一体化平台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依法逐渐减少所需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和减少审批环节,“网上办”、“不见面”、“零跑动”的措施和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43件,其他事项16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14件,公共场所许可2件)。

(七)落实卫健责任担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监督抽查、“蓝盾护航”、“蓝盾护水”、“蓝盾护学”、“蓝盾护游”等重点工作,全区各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单位2377户次,出动监督员1928余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0余份。共依法立案20起,罚没金额13.2805万元。我区一起放废弃的污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案在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会上进行典型经验交流。

(八)实施“四张清单”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四张清单”395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下发全区,确保同一情形,全区统一执法标准。通过制作宣传图版、宣传条幅、现场发放“四张清单”政策解读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今年全区共运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8起。今年有2个案例入选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案例选编。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伤害,通过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合法经营,体现了执法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九)加强监督有序推进,“双随机”任务全面完成。今年,

大兴安岭地区抽取国家“双随机”任务121家。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下发后,我委立即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各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抽查计划工作职责,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工作。截至10月10日,全区任务完成119家,任务关闭2家,任务完成率100.00%。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时限内将监督抽查结果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做到监督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面临机构改革,执法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和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量大相叠加,满负荷工作状态下各地出现疲惫心态,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还有待提高。多数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不齐,不能与现在的执法需求相适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不严,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还有待提高。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主体责任

地区卫健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卫生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重点述职工作考核,单独形成述法报告,各副主任年终作述职报告中单独成段明确述法内容。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每年按时向依法治区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今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领导带头学习,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健康兴安”平台和医疗机构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法阵地作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打造一批有固定受众、效果明显的宣传阵地,实现点对点普法尝试。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业务所及之处即普法”,明确依法监督内容,按时完成本年度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新任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使卫生监督员熟练掌握各类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一专多能”综合执法能力,能处理好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四)认真完成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尽量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抽查。积极探索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加强部门联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五)开展卫生监督联动执法互查工作。由地区卫健委组织抽调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员,通过异地互查、明察暗访、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通过异地互查提高案件查办力度,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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