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地区营商局紧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责任落实。一是紧密结合营商环境建设监督职责,将法治建设整体工作安排与营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工作做实做细。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针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普法队伍建设。
(二)树立法治思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后,我们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条例》作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业务大讲堂、干部职工学法测试、宣传周等形式,强化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深入开展送《条例》进大厅(单位)、进园区(企业)、进市场(商户)“三进”活动,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扩大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率。
(三)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将新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逐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围绕打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全区上下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我区整体营商环境水平向“更好”“更实”“更优”迈进。
(四)落实监督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聘请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开展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梳理编制事项清单,汇总形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增加了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设置大型户外牌匾的审批”等事项。截至目前,我区已认领、梳理完成地、县、乡行政许可事项370项。二是全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确立了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为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单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梳理清单。由牵头部门组织、责任部门配合共同开展了打击盗采泥炭黑土、养老、殡葬等三个领域的联合检查。三是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上线试运行。确定5个“一件事一次办”全区通办事项(开办电脑修理店、开办两元商店、开干洗店、开汽车修理店、开五金店),制定了工作方案、优化了办理流程,搭建了平台系统,已经在省级“一件事”平台完成部署,待省级确定发布时间后同步上线。四是大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下发了《关于全区重点镇组建行政审批办的通知》,制定了推行重点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工作方案,6个国家重点乡镇全部成立了行政审批办,重点乡镇组建比例达到100%,明确了工作职能,建立了审管衔接机制,梳理了办理事项,优化了事项办理流程。截至目前,行政审批办共办理临时救助审批等事项795件。
(六)打破“数据壁垒”,数据建设成效显著。地区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已完成招标进入实施阶段,相比省内其他地市,实现了建设项目最多、费用最少的高度集约节约目标。经财政、发改等部门层层层把关建设资金从8314万元压缩到6057.8万元,审核调减2000多万元。建设了政务“一张网”、“一朵云”、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一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完善了全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政务支撑平台等,标志着我区数字政府建设正式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七)推动守信激励,有效助力企业发展。拓展29个领域的“信易+”场景应用,提供服务219次;通过信易贷平台成功融资80笔,授信金额1.74亿元;累计向符合守信激励措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共计98.4万元,让诚实守信居民和企业充分享用信用带来的红利。我区城市信用监测在全国40个地州盟排名中始终位于前列。
(八)强化专项监督,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牵头开展全区清理整治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推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事项10月底全部清偿完成,共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事项135项,涉及金额8806.16万元。尤其是通过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专题审议等高位推动、重点督办的方式,解决长达12年之久的十金公路指挥部拖欠企业账款的历史遗留问题。省优化在《全省清欠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对我区排查建账情况给予通报表扬。牵头组织开展政商交流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10月末,全区共组织开展政商交流活动173次,参与企业23041余户,收集企业困难问题304个,目前已解决困难问题300个;大兴安岭1-3季度政商沙龙活动指标考评一直位列全省“优秀”档次。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深度不够。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中,个别县(市)区存在未编制已认领事项实施清单和未100%完成可精细化梳理事项的问题。
二是法治专业人员不足。目前大兴安岭营商环境系统专业法律人才缺乏,企业投诉受理和监督办案人员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八五”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加强《条例》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唱响兴安振兴主旋律,发出兴安发展最强音,引导激励全区上下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六个兴安”建设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三)积极打造“六最”营商品牌。按照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标准,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五十七同”标准化工作,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管理,持续压减政务服务时限,环节、材料、事项办理费用、跑动次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全省通办”,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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