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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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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外事工作实际,狠抓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的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刘伟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切实强化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强化我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涉外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通过主任办公会、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内容,开展会前学法14次,职工学法4次;按要求开展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学习人事制度法规23次,规范党内法规执行和党务公开工作。

三是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总体效能。对我办涉及重大涉外事件、外事经费预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决策前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和机制,确保每项工作决策公开化、科学化、制度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因公出国管理监督,强化计划管理,认真执行出国(境)人员备案制度,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

(二)落实普法宣传,推动法治与外事工作相结合

一是开展新媒体宣传普法。通过行署外事办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影响面。“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日”“国防教育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边境政策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信息被奋斗网采用。

二是开展实地宣传普法。行署外事办联合地委边防办、加区外事办在新世纪广场开展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边防政策法规制度摘编》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引导群众遵法守法、知法用法,有效提升了边境地区群众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因公出境有关文件规定,重点抓好我区因公出国(境)出访人员“四个行前教育”,切实把住出访任务审批关,出访人员审查关,杜绝无实质内容出访团组,全年共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13批次;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指导边境县市开展夏季通视道清理、开展界务工作检查和边界巡查,未发生重大涉边事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及理论学习薄弱,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普法、学法等环节有所脱节,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没有深入到企业、学校等地进行实地宣传,法治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地区行署外事办将根据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把法治精神贯穿到外事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机关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按计划开展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注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学习深度和广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与外事工作紧密联系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办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践行者。

二是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积极配合地委依法治区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深化法治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工作,对因公出国(境)出访、边境巡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我办外事干部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能力素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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