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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外事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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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地委、行署的工作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结合外事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人事、档案管理、保密法规、涉外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并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研究讨论;通过主任办公会、党支部等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办开展会前学法24次,职工学法5次;按要求开展党内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研究讨论,共学习制度法规18次。

二是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总体效能。对我办涉及重大涉外事件、外事经费预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决策前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和机制,确保每项工作决策公开化、科学化、制度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因公出国管理监督,强化计划管理,认真执行出国(境)人员备案制度,杜绝公款出国(境)违规现象。

(二)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外事工作和法治建设相结合

一是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通过行署外事办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影响面。“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微信公众号宣传《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同时发布安全预警、风险提示等领事保护相关内容,扩大领事保护政策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是开展实地普法宣传。行署外事办会同地委边防办、地区军分区、地区边境管理支队、地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在世纪广场开展以“凝聚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治边合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题的边防政策法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固定展台宣讲+面对面宣传”的方式,为群众集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纸抽盒等宣传用品共计500余份,通过对违边越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国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深入人心。

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因公出境有关文件规定,重点抓好我区因公出国(境)出访人员“四个行前教育”,切实把住出访任务审批关,出访人员审查关,杜绝无实质内容出访团组,全年共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13人次;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指导边境县市开展夏季通视道清理、开展界务工作检查和边界巡查,全年未发生重大涉边事件。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法治理论学习薄弱,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相对缺乏吸引力,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广,没有深入到企业、学校等地进行实地宣传。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刘伟任组长,分管领导陈艳梅、曲英男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综合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地区行署外事办将持续根据地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把法治精神贯穿到外事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按计划开展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注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学习深度和广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与外事工作紧密联系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办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践行者。

二是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路径。积极配合地委依法治区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工作,对因公出国(境)出访、边境巡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我办外事干部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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