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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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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大兴安岭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高质量完成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包容审慎“四张清单”、5·12护士节《护士条例》等一系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丰富网络媒介载体,在微信公众号设普法专栏,利用彩色图像和文字叙述结合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微信工作群和朋友圈积极宣传相关信息,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畅通网上答题,强化法治基础。根据民法典内容和民法典适用案例制作网上答题小程序,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民法典知识问答活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共有600余人参与答题。全面推动形成以测促学、以学促行、以行促效的生动局面,提升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知法、学法、遵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为学习贯彻民法典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升队伍素质,充实执法力量。不断促进卫生监督和疾控机构深度融合,明确规划工作职能和人员岗位职责,加大执法人员队伍梯队建设。组织干部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使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了解掌握通用法律知识,进一步激发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开展规范执法和亮证执法,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今年共有28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四)强化权力监督,规范决策行为。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的原则,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对要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的事项,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征求上下级意见建议,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制发的文件质量、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邀请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何玉艳科长来我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讲解公平竞争审查表的填报要求、填报标准和制发文件合规性以及相关案例说明,同时对我委已经制发的文件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存在问题,促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性,从而有效开展审查工作。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参加地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的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卫健委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执法工作中加强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对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进行了培训,保障执法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和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组织开展培训4期,培训卫生监督员200人次。印制了《医政监督执法工作使用手册》50册。通过APP形式进行了6次授课,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整改目标,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七)实施“四张清单”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四张清单”395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下发全区,确保同一情形,全区统一执法标准。通过制作宣传图板、宣传条幅、现场发放“四张清单”政策解读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今年全区共运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6起。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伤害,通过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合法经营,体现了执法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融合不够深入。卫生监督与疾控部门完成机构整合工作,人员科室划分稳定性还存在薄弱环节,新老融合还有差距。

(二)法治宣传手段不够多样。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量大、工作面广、工作要求高、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大多兼顾多项工作,在统筹安排上还有不足。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委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委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不断压紧压实普法责任。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地区卫健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卫生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重点述职工作考核,单独形成述法报告,各副主任年终作述职报告中单独成段明确述法内容。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每年按时向依法治区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强化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深入统筹推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能够积极学法,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在努力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用法治思维分辨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坚持民主决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主要领导遵守末位表态发言程序,班子成员全部依次表态举手表决,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监督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信息,在单位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建立举报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转办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事项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办理。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持续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有序、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三)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确认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监督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年度法治考核体系,做到履行程序不缺项、无遗漏、不缺位,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

(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梯队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扩大行政执法覆盖面,有效规范执法,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主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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