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文件

  • 000000000/2026-00679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同意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更名为“生态大道”的批复
  • 大署函〔2026〕7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同意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更名为“生态大道”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8-06 来源:地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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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政局: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关于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更名为“生态大道”的请示》(大署民〔20267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加格达奇区曙光街道的“景观大道”更名为“生态大道”(东起“铁东大街、西至霞光大街,全长4310米、宽38米,水泥路面)

二、请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今后在使用该道路名称时,请使用上述批准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

四、由加格达奇区政府发布标准地名官方公告,明确新旧名称并行过渡期;城管部门统一更换道路指示牌、门楼标识;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不动产等部门做好群众证照变更便民指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6年8月5


大署函〔2026〕72号

关联稿件:

终审:金树水

复审:盖成龙

初审:周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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