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办公室文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公布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区对2025年12月31日前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动态清理,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保留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5件,废止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宣告失效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附件:1.保留的行署及行署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署及行署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告失效的行署及行署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关联稿件:
终审:金树水
复审:张继红
初审:周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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