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办公室文件

  • 000000000/2026-00324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 大署办〔2026〕10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来源:地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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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经2026年行署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331


大署办〔2026〕10号

《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文本+图集

关联稿件:

终审:金树水

复审:盖成龙

初审:周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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