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办公室文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废止《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26年4月2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财综〔2026〕16号)。经对照梳理核查,我区出台的《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署办规〔2025〕2号)不符合《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的相关要求。为严格落实国家财经制度管理规定,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维护财税政策统一性与严肃性,经研究,现决定废止该文件。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关联稿件:
终审:金树水
复审:盖成龙
初审:周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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