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帮办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营商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有关工作,规范帮办代办服务管理,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帮办代办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大兴安岭地区帮办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有帮助需求的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兴安帮”公共服务品牌,健全我区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帮办代办是指由地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线上开展远程协助,提供统一业务咨询、审前辅导、远程导办等帮办代办服务;线下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需要帮助的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定制化服务。
第三条帮办是指申请人提出帮办申请后,负责帮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咨询、准备材料,并陪同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后,委托代办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办理,履行材料交接手续,由代办人员全程代替办理。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帮办代办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全区范围内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服务事项,企业和办事群众明确双方相应权利和义务后,由政务服务中心在委托范围内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2.无偿代办。政务服务中心接受企业和办事群众委托的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办事企业和群众缴纳的费用外,其他一律实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3.规范高效。在帮办代办过程中,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依法依规要求,为企业和办事群众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要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帮办代办人员组成以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人员为主,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为辅,使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相关业务流程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人员主要负责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负责沟通各业务窗口部门履行审批职责、协助企业和办事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等日常工作。业务窗口部门相关人员要与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帮办代办人员均应佩戴明显标志,负责协调、解答咨询、受理帮办代办申请、督促各业务窗口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帮办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帮办的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和办事群众完善申报材料,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部门的沟通,帮助企业和办事群众完成业务办理。
2.代办主要职责:严格履行代办的工作流程,在企业和办事群众提出代办需求后,与申请人做好申报材料等交接手续,代替申请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对出现的临时状况,要与申请人做好沟通,妥善解决。
第四章服务流程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帮办代办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帮办代办申请,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主动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等服务。
第九条符合代办条件的企业和办事群众提出申请后,履行材料交接手续,明确各自责任,做好代办相关工作。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代办条件的,代办人员要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明确告知无法代办理由,并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代办人员在代办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业务办理的进展情况要及时与企业和办事群众沟通、联系,全流程跟踪代办工作进展。
第十二条各业务窗口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协助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协调、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效。
第十三条大厅相关业务窗口在完成业务办理后,要及时通知代办人员,由代办人员通知企业和办事群众办理结果。
第十四条代办任务完成后,代办人员要立即向企业和办事群众反馈办理结果以及原始资料,申请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完成代办工作,并记录工作台账。
第十五条因业务或企业、办事群众自身原因终止代办的,代办人员应与企业和办事群众办理终止委托手续,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因业务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服务时限的,代办人员要向企业和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并如实记录工作台账。
第五章制度机制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在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时全程跟踪协助业务办理进度,督促业务窗口部门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事项审批。
第十八条在帮办代办服务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务服务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泄露企业和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实行闭环管理。帮办代办过程中的导(帮)办、材料交接、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等要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环节完整、办理结果透明、台账记录详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人员要与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业务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帮办代办服务。
第二十一条对帮办代办服务中发生的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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