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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自然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区历史遗留矿山人工修复任务量大,大兴安岭地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总面积为16043公顷,其中拟采取自然恢复措施进行修复的面积为12954公顷,2035年底前需完成工程修复治理任务3089公顷。需要大量的资金做支撑,地方财力不足、吸引社会资金第三方投入难度较大。
(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科学开展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审查论证,压实项目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审核把关责任落实,全面构建“两山两水多网络”生态空间安全屏障。
(二)切实做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多元化生态保护和系统投入机制。采取组织县(市)区政府自筹资金、申请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金、向上争取修复项目等方式筹措修复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进一步督导县(市)区政府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管,确保按照治理方案实施治理,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修复治理任务。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盗采违法开采行为。强化行业监管,对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发现制止、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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