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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来源:地区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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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二)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三)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四)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五)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六)涉电子烟、加热卷烟、空烟管和类烟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空烟管、烟叶烟丝等行为。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线索奖励

对发现以上涉烟违法线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成品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以400元/万支为计算基准。

(二)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成品卷烟,采取没收处理的,以货值金额的8%为计算基准;采取罚款返还处理的,以货值金额的5%为计算基准。

(三)烟丝以2000元/吨为计算基准,烟叶以1000元/吨为计算基准。

(四)YJ13/14卷烟机、YJ21/22/23接嘴机及同类型卷接设备以30000元/台为计算基准。

(五)其他烟草专卖品及新型烟草制品(包括口含烟、电子烟等)按照货值金额的5%为计算基准;类烟产品举报奖励标准,按照罚没款金额的10%计算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依据烟草行业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执行。

三、举报联系方式

1.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举报电话:

0457-3458535 13846590303

2.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举报电话:

0457-2147509 13846570000

举报人可拨打以上电话直接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电话举报时请详细说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车辆等相关信息。

四、保密措施

受理举报的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打击烟草专卖品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卷烟市场秩序,需要你我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线索。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在此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通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

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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