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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和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和医保基金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1.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办理会员卡、预存卡、贵宾卡等方式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2.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3. 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骗取老年人财物的行为。
4. 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诱骗、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的行为。
5. 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1. 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诱导住院、过度诊疗、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
2. 定点零售药店串换药品、刷卡套取现金、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参保人员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其他涉及医保基金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养老服务领域存在上述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0457-3458337
2.信件举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1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165099
3.电子邮件举报:dxalxzzd@163.com
三、相关事项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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