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公室:
现将《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司通〔2025〕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至地区司法局,电话:2751507,邮箱:dxalpf@126.com。
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 大兴安岭地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司法局、普法办公室:
依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法办发〔2025〕4号)要求,我省重新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此方案抓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
黑龙江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黑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法办发〔2025〕4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战略部署,坚持全面推进、分类施策,以加强教育引导为基础,以推动实践养成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完善责任机制,强化监督指导,健全激励保障,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提高公民守法自觉,引导公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篇章筑牢法治根基。
二、主要任务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通过讲党课和举办报告会、研讨班、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业务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每人每年至少开展1场宣讲。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不断增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比重,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必修、选修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为各级普法骨干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级普法骨干积极面向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引导。丰富和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改过程中,引导公民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平台等积极建言献策,完善公民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引导公民有序参与行政听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展公民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渠道,积极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公民对行政复议审理活动的参与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保障工作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实质发挥作用,推动裁判文书、司法案例上网,开展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公民旁听案件公开审理,吸收符合条件的公民加入检察听证员库,增强公民对司法裁判、司法决定的认同。
3.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沁润人心。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进一步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推进建立全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名录,深入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故事宣讲,弘扬传承红色法治基因。鼓励、支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入研究和挖掘,通过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短视频等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系列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创作和传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阵地利用率,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二)分类实施专项行动,精准推进重点群体法治素养提升
1.实施青少年规则意识和守法习惯养成行动。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用好法治精品课。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每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年讲授法治公开课、开展以案普法等不少于4课时。普法 建议修改为 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积极探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再提升。发挥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作用,开展防范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专项普法。坚持依法查处与依法保护相结合,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开展“法治中国青春行”社会实践、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大学生普法宣讲团、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2.实施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办事、依法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力度,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村(社区)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作出重大决定、签订重大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结合“法律进村(居)”活动,推动村(社区)“两委”成员围绕乡村振兴、反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带头开展普法宣传。推广“村民说事”制度、乡村治理积分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示范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3.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经营、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工作,大力宣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在高新产业集聚区域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加强企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分类编制合规指引,开展合规培训,建立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公司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等在企业合规建设中的作用。常态化发布涉企典型司法案例,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遵规守法、依法维权。扎实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责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依托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站、电商小镇等,面向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引导他们依法解决劳动报酬、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依托新兴领域党组织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活动,发挥自身职业优势,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
5.引导媒体从业人员依法规范报道法治案事件。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在各类业务培训中设置法治课程,综合运用以案释法、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媒体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推进将是否熟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媒体从业资格测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查力度,全面提升媒体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推动网络平台强化对自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监管,引导自媒体自觉依法依规发布信息。推动公益普法责任履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设置专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在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中发挥重要作用。
6.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用网、理性表达。鼓励、探索、支持网络普法活动的开展,加强对网络普法达人的推选、培育、扶持力度,着力培养扶持一批极具影响力的网络普法名品牌、名工作室、名主播。推动建立网络热点案事件舆情应对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衔接机制,着力把热点案事件处置过程打造成网络普法公开课,探索发布年度热点舆情中公民法治素养观察报告。持续开展“净网”“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饭圈”乱象等突出问题,使法治成为网上网下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7.引导我省“走出去”中国公民提升法治素养。充分运用出入境管理、边境口岸等阵地,加强对我省“走出去”中国公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加强我省中国公民出国(境)主要目的地法律常识读物的编写发布工作,引导他们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我国及所在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更好地宣传展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
(三)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准确把握提升素养关键环节
1.持续打造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5+8+N”工作格局。继续发挥5个试点攻坚地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黑河市)和8个省级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观测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大庆市让胡路区、双鸭山市集贤县、伊春市嘉荫县、七台河市勃利县、鹤岗市萝北县、绥化市绥棱县、黑河市爱辉区)在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中的“头雁”作用,针对重点群体重点攻坚破解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总结推广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典型经验,积极探索更多更有效的制度性经验与实践性成果,推动形成基本成熟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制度机制。
2.探索建立有助于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评测体系。积极推动各试点攻坚地区做好测评指标在本地区的抽样调查,全面做好各类指标的梳理汇总,加强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有条件的试点地区也可针对某一行业领域、某一群体对象主导建立单项测评指标,为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评测提供参考借鉴。
3.推广确定一批具有借鉴意义的务实举措。针对青少年、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村(居)民等不同群体,分类确定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梳理明确重点法律法规或条款,鼓励采取电子书、口袋书和宣传折页等形式予以呈现,为提升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优秀精品案例的总结梳理,积极宣传推广本地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精品案例的推送,推动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更好地实现交流互鉴。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统筹。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一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建立多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动实现对公民法治素养的常态化观测。
(三)强化纪律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宣传推广各地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全面反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新气象新变化新成效,动员更多部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升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坚决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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