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教字〔2022〕4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全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格考由过程评价、必修课考试和实践测试三部分构成,总分100分。其中过程评价30分、必修课考试30分、实践测试40分。
二、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实践测试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过程评价、必修课考试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组织实施,10月31日之前完成。
三、考试对象
具有我区普通高中学籍的2024年及之前入学的考生,按年级报考相应科目考试。
四、考试报名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报中心登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报名、缴费。未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及时长
实践测试考核内容为地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项目。信息技术项目完成时间为4-10课时,通用技术项目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过程评价、必修课考试内容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价办法(试行)》和《大兴安岭地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价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六、成绩呈现及标准
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以原始成绩达到满分值的60%为合格。
七、成绩上传与认证
考试结束后,各校要及时汇总过程评价、必修课考试和实践测试成绩,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考生总成绩上传至省普通高中学考平台,并将成绩确认表和汇总表逐级报送地区招生考试院。地区招生考试院、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成绩认定工作。成绩一经上传原则上不予更改。
八、特殊考生申报审核
因病、因残、获奖等不能参加两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践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省和我区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获奖情况申请免考缓考。申请免考的学生须持有效的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明、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实践技能方面荣誉和奖励证明,须在10月13日之前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佐证材料,经校、县、市、省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考。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相关学科实践测试的考生,持相关病假、事假证明材料,须在10月13日之前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佐证材料,经校、县、市、省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缓考,在下一年度报名考试。
九、考试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本地考试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到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考试工作任务。各地要加强全流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地各校要加强考试所需条件保障,配齐场地设施,补足仪器设备,确保课程实施质量。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年级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施考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工作,制定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及各岗位操作规范细则,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考教师的责任担当。要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和助考资料,打击涉考QQ群、微信群,打击替考作弊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要加强舆情监控处置,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实时监测涉考舆情,尽早发现、快速研判、及时处置,坚决防止负面舆论影响考试稳定。
(三)做好风险防范,强化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突。各地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
请各地教育局于9月16日前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践操作考试信息统计表报地区教育局备案。
大兴安岭地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践操作考试信息统计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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