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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首届中小学“樟子松”合唱团及“小火车”艺术团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30 来源:地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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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557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按照年初重点工作安排,为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及音乐特色教育持续发展,提升师生艺术修养、综合素质和校园艺术文化建设,全面展示中小学合唱团、艺术团成果,地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首届中小学“樟子松”合唱团及“小火车”艺术团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现就相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展示活动主题为“艺扬青春声动未来”。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组织师生利用合唱及其他艺术形式,歌颂新时代兴安师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林区学生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兴安精神面貌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展示活动之中,通过合唱舞蹈、器乐等艺术表演形式的浸润、感染、熏陶,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艺术文化自信。

(二)坚持面向全体。展示活动师生合唱团、学生艺术团为基础,以合唱舞蹈、器乐等艺术表演形式为载体,注重群体合作,鼓励个性表达,强调快乐参与,强化审美体验,努力让每名演唱者、表演者都成为展示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文化特质。展示活动遵循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育特质和师生特点,把握合唱艺术团展示活动的正确导向,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倾向,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县(市、区)、实验中学开展活动阶段

1.“樟子松”合唱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属地全部中小学“樟子松”合唱团积极排练,各录制1首完整合唱作品视频(有无伴奏均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收集视频资料,报地区教育局参加全区合唱团评选展示活动。

2.“小火车”艺术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属地中小学校“小火车”艺术团自选艺术形式,各录制1个完整的节目作品视频。由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地区教育局,报送比例为每个县(市、区)不少于属地学校数量的1/3。

(二)地级评选展示阶段

地区教育局将联合地区教师进修学院,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全区中小学“樟子松”合唱团、“小火车”艺术团报送作品视频资料进行集中审核,优秀节目作品将在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公众号进行线上展播。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合唱奖、艺术奖、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区教育局通过查阅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佐证及节目作品评审结果评选优秀组织奖。

2.合唱奖、艺术奖

地级专家评审组根据节目作品报送数量进行评比(设立末位淘汰),对评选出的作品按照30%、40%、30%的比例,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指导教师奖

获得特等奖、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作品不超过2名)将荣获指导教师奖。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把此次展示活动作为全面推进本地本校音乐特色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做到校校参与,确保展示活动顺利进行。

(二)提高报送水准

合唱团及艺术团节目作品视频录制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剪辑合成。每个节目作品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学校教师/学生“樟子松”合唱团/“小火车”艺术团+节目名称”命名。

(三)严格报送时限

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展示活动,将视频统一存入U盘,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地区教育局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同时一并报送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节目作品及相关佐证材料实验中学同步报送。联系人:董剑波,联系电话:0457-2712994,电子邮箱:dxaljyj8602@163.com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首届中小学“樟子松”合唱团及“小火车”艺术团展示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929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王怡旻

初审:李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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