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
现将《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总结、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报地区林草局科技科。
特此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9日
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6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2026〕-482)要求,为全面掌握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和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生产布局、品种特点和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现“底数清、风险明、监管准”的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我区主要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的质量安全水平,明确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协助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发现不合格林产品,依法规范处置;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推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二、监测产品范围 结合我区林业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包括不局限于林源黑木耳、榛子、蓝莓、蓝靛果、松子、山野菜(老山芹、蕨菜、蒲公英等)等本地特色食用林产品。针对上述食用林产品主产区,同步监测产地土壤质量,重点覆盖规模化种植基地、长期种植区域及周边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确保食用林产品产地环境安全。 三、监测数量和内容 (一)监测数量 2026年共监测食用林产品24批次,具体监测批次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监测数量。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区域 漠河市 塔河县 呼玛县 加格达奇区 数量 4 5 4 3 区域 松岭区 新林区 呼中区 数量 2 3 3 各县(市、区)监测数量任务明细表 (二)监测内容 结合我区食用林产品生产实际,重点监测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指标。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实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林草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林下产业生产管理、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推动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底线意识,紧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持续加大常态化监测力度,做到风险早发现、隐患早处置,坚决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强化属地监管,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辖区食用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林下种植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产标准规范,主动开展质量自查自检,健全生产台账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筑牢林下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严守工作标准,提升监测工作整体质效。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规范要求,严谨细致开展各项监测任务,切实保障监测过程规范、监测数据真实、监测结果准确。精准组织实施抽样检测工作,所有检测报告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全面提升监测工作针对性与实际成效,为辖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安全发展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关联稿件:
终审:郑雷
复审:迟明莉
初审: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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