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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机关幼儿园:
按照省、地关于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地区教育局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部分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地区教育局检查组于2026年6月17日、6月23日、6月25日,以“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黑龙江省学前教育“小学化”治理20条负面清单,对新林区第二幼儿园、大兴安岭康悦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松岭区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公办幼儿园能够认真落实“小学化”治理工作要求,保教行为逐步规范,但仍有部分民办幼儿园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较为突出的“小学化”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共发现4个方面9项问题,涉及4所幼儿园。
(一)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方面问题
1.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设置英语教师,教授英语类小学课程内容。
2.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使用“一日一练”“超田识字”等不合理教材开展教学活动。
(二)采用“小学化”教学方式方面问题
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班级内摆放拼音本等,存在让幼儿进行重复抄写等强化训练的倾向。
(三)创设“小学化”教学环境方面问题
1.大兴安岭康悦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按照小学教室摆放桌椅模式布置班级环境。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张贴拼音字母表,与儿童年龄特点不符的内容。
2.新林区第二幼儿园、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创设多元、开放的室内活动区角,无法满足儿童开展自主游戏的基本需求。
3.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大班一日活动安排不合理,未科学设置“五大领域”活动内容。
(四)实行“小学化”倾向管理方面问题
1.大兴安岭康悦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对教师存在的“小学化”行为不予制止。
2.大兴安岭宏图幼儿园有限公司使用小学阶段数学算术教材。
3.新林区第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不规范,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幼小衔接工作落实不力,大班幼儿入学准备工作不充分,自理能力培养欠缺。
三、整改要求
(一)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上述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自通报下发之日起对照《黑龙江省学前教育“小学化”治理20条负面清单》全面整改,逐条逐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7月5日前完成整改。
(二)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整改进程,并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并于7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及检查情况上报至地区教育局。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园须将“小学化”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由园长负总责,定期开展排查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幼儿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5日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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