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慈善法知识普及

发布日期:2026-02-14 来源:地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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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这部法是管什么的?
    规范所有慈善行为,保护爱心,防止骗捐、乱捐、滥用捐款;管慈善组织、募捐、捐赠、财产使用、信息公开;鼓励大家做善事,同时把好事管好。
    二、什么是“慈善活动”?
    只要是自愿、无偿、为了公共利益,都算: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其他公益活动。
    三、谁能搞公开募捐?
    不是谁都能上街、上网募捐!必须同时满足:是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一般要成立满 2 年、规范运作)。没有资格的不能自己公开募捐,可以和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四、募捐必须遵守的规矩
    要公开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要公开信息:募了多少、用在哪、剩多少;不能骗捐、不能摊派、不能强制募捐;网络募捐要在民政部指定的平台发布。
    五、捐赠人有什么权利?
    自愿捐,不能强迫;有权知道钱物用在哪里;有权获得捐赠票据(用于税收优惠);有权查询、监督。
    六、慈善财产怎么管?
    慈善财产是公共财产,不是个人钱,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截留。必须专款专用,按捐赠意愿使用。管理费用要严控,不能乱花。
    七、税收优惠(鼓励政策)
    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12% 以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 3 年。
    个人捐赠:按应纳税所得额30% 以内扣除。
    慈善组织、慈善项目依法享受税费减免。
    八、信息公开(阳光慈善)
    慈善组织必须公开:组织章程、负责人、机构情况;募捐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不公开、假公开都要受处罚。
    九、应急慈善
    发生灾害、突发事件时:政府统筹协调,慈善组织快速响应,款物优先用于救助,及时公开使用情况。
    十、哪些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
    骗捐、诱捐、摊派捐赠、私分、挪用、侵占慈善财产,不公开信息或造假,没有资格擅自公开募捐,借慈善名义做违法、营利活动。

关联稿件:

终审:地区民政局

复审:地区民政局

初审: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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