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部门关于征集“人情保”“关系保”及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聚焦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正当利益事件发生,全面做好全区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重大民生实事,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事项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
2.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地位或特殊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谋取救助待遇。
3.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4.在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中存在符合条件不予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救助条件不给予救助等问题。
二、举报电话
现将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0457-2126655
塔河县民政局:0457-3609883
呼玛县民政局:0457-3510098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0457-6100801
呼中区民政局:0457-3431257
漠河市民政局:0457-2883757
新林区民政局:0457-3181154
松岭区民政局:0457-3321037
三、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具体事实,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2.提倡实名举报,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3.严禁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8日
关联稿件:
终审:地区民政局
复审:地区民政局
初审: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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