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法宣传月系列政策解读(五)《社会救助法》群众关心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2026-09-10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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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社会救助法》出台后,和过去老政策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从过去依靠部门规章政策,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救助范围更清晰、办理流程更简化,主动救助、先行救助、异地申请都写进法律,困难群众维权有明确法律依据,整个救助工作更加规范统一。

Q2: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先行救助?

答:遇到突发意外、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紧急困难,来不及走完完整审核流程的,可实施先行救助。先给予救助帮扶,后续再补齐相关手续,避免群众等待期间生活陷入绝境。

Q3:家里有子女在外务工,会不会直接因此就不给办社会救助?

答:不会简单“一刀切”。会综合核算家庭全部收入,同时考虑子女实际赡养能力、自身家庭负担,不会仅凭子女外出务工就直接判定家庭具备赡养能力,重点核算实际家庭生活状况。

Q4:已经领取养老金,还能不能申请社会救助?

答:可以。养老金会计入家庭收入,如果扣除医疗、照护等必要开支之后,家庭生活依旧困难,同时财产条件达标,依旧可以按规定申请对应救助待遇。

Q5:接受社会救助期间,想找工作打零工,收入增加了救助会立刻取消吗?

答:不会立刻取消。法律设置合理的渐退机制,在救助对象就业后,给予一定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保留救助待遇,给困难家庭缓冲适应的时间,防止一就业就断保返困。

Q6:家中正在服刑人员,会不会影响整户家庭成员申请救助?

答:不会牵连整户其他家庭成员。会分开核算人员,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正常提交申请,依规享受社会救助,不会因为一人服刑直接取消全家人救助资格。

Q7:专项救助之间办理需要重复提交一大堆材料吗?

答:不用重复多头交材料。推行信息共享,已经申请过一项救助,部门之间可以互通核验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信息,申请其他救助时减少重复纸质材料,减轻群众准备材料负担。

Q8: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家里财产受损,除临时救助之外还有哪些救助?

答:除临时救助外,还有受灾人员专项救助,可以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临时安置、衣被等基本生活,帮助群众渡过灾害带来的难关。

Q9:如果对不予救助、停发救助的处理结果不服,老百姓有什么维权渠道?

答: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关部门要依法受理,规范复查,保障群众的申辩权利。

Q10:哪些情形下可以优先快速办理社会救助?

答:遭遇重大灾害事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在材料齐全前提下,可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确认,加快救助办理进度。

    温馨提示:生活遭遇各类难处,均可到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窗口,或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提交救助申请。

关联稿件:

终审: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复审: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初审: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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