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应急管理系统2024年四季度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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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意识,促进我区安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信用主体开展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工作,对信用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现将我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建材行业领域81家四季度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名单公示如下。
大兴安岭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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